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4号
为进一步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全面复工复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0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2月28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0年4月30日
2020-05-20 21:51
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一般纳税人)这种方式是对于缺乏或无法取得进项的企业,可以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对所得税进行核定征收,所得税税率可降低至0.5%-3.5% 可关注上海棠浦登记代理注册
2020-05-26 22:29
很多地方现在核定征收难以申请到,此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哪种方式下,都是要尽量取得发票。因此,企业的重点应该更多地放在如何取得发票上
2020-06-05 21:40
2020-05-24 12:52
2020-05-24 13:17
一、邮寄申报的适用范围 二、邮寄申报的接收税务机关 三、邮寄申报的报送资料四、申报时间五、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2020-05-23 22:37
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现就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020-05-17 11:37
2020-06-07 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