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18 21:34 访问次数:0 分享:



发票丢失如何税前扣除?


 一、基本规定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前款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因此,企业事实上真实发生的,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的,合理的正常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二、注意事项

1.普通发票丢失

普通发票复印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但是复印件上要开票方加注与原件一致的字样,并需提供其他可证明支出合理性的材料,如合同,转账凭证等。

2.专用发票丢失

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3.发票丢失的法律后果

发票丢失,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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